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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区一小区物业违规支出被劝退还!


小区公共收益关系业主的权益,为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漳州台商区行政执法局持续开展物业小区公共收益专项整治工作。

01、案件详情



今年来,执法人员在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点题整治”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小区物业企业违规支出公共收益用于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经我局联合城发财务事务所审计后,核实该小区公共收益总计为19.993万元,合理支出12.0175万元,违规支出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费7.9755万元。

02、处理结果


为了维护业主的权益,我局组织多次座谈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面对面交流,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归还违规支出的公共收益。同时强调归还公共收益的必要性,明确表示业主对于返还公共收益的期待。


经过我局催缴、约谈及法律宣传后,物业服务企业开始对账目进行清理,明确了公共收益的分配情况,将违规支出的款项分次存入公共收益专项账户。

2024年7月,该小区物业企业全部归还违规支出的公共收益7.9755万元。

0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即公共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账户的公共收益可以用于维修和更新、改造住宅小区共有部分以及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等公共开支,也可以用于抵扣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水电公摊费用以及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支出。”该小区物业企业虽然将公共收益用于小区内共有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但公共收益属于业主共有,未经业主大会决定,物业企业不得擅自处分或者挪用公共收益。

04、案件警示

通过此次整治,该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下一步,台商区行政执法局将加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强化巡查监管,将“点题整治”工作纳入到物业小区日常管理中,对抽查核实阶段中存在违法违规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分别进行约谈;通过宣传单、新媒体等形式公示举报邮箱与举报电话,收集侵害群众利益的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做到绝不手软,确保公共收益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城管温馨提示:公共收益举报电话为0596-6778906。如有居民发现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情况,业主可向小区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或行业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或问题线索。

来源:漳州台商区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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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漳州楼市情报 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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